占地17.27公顷。是集中反映闽台文化的场所,作为主办地福建及近邻台湾园林的共同展示区。除园林建设外,还包括文艺观演区和闽南文化村两部分,供游憩之余,可进行闽南地方文化风情展示、闽南文化节庆、对台交流和相关学术研究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