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的十二个国家公园分别是:阿鲁沙、贡贝溪、卡塔维、乞力马扎罗山、米库米、马亚拉湖、马赫雷山、罗哈、鲁本多岛、塔伦吉尔、塞伦盖提和乌度尊戈瓦山。很快沙达尼和吉图罗将会加入到国家公园的行列,使得坦桑尼亚国家公园数量增加为十四个。 尽管这些公园只占了坦桑尼亚国土面积的4.5%,但是它们在保护生物多样化和发展这个国家的旅游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作为管理者,坦桑尼亚的国家公园有责任保护公园内的各种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土地。他们也在寻求关于这些资源的保护和使用之间的适当的平衡点。为了找到这个精确的平衡点,坦桑尼亚政府为此做出了很多的努力。政府利用宏观政策指导公园的发展,并设立了管理机构对公园的开发情况进行监督。这一机制也保证了国家公园所得利益能够与当地社区分享。 国家公园给旅游者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在公园内,提供了特别宿营地和公共宿营地两种选择。在某些公园内还可以选择住在茅屋、旅店或者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