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总督署位于古城保定市繁华地段,是清朝直隶省的最高军政长官的办公处所,具有浓郁的时代风采和丰富的历史内涵。1988年1月,国务院核准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直隶总督署坐北朝南,为小式硬山建筑,具有典型的北方衙署建筑风貌。其格局是严格按照清朝关于省级衙署的规制修建的。东、西宽134米,南、北长220米,总面积近300平方米,整个衙署以两条南北更道相隔,分中、东、西三路建筑。主体建筑在中路的中轴线上,主要有黑色三开间的大门,迎送宾客的仪门,总督举行隆重贺典和重大政务活动的大堂,写有“尔傣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的公生明牌坊,官员办理各种文牍事务的吏、户、礼、兵、刑等科房,总督接见外地官员及复审案件的二堂,总督处理日常政务的官邸和总督及家眷生活居住的上房。这些主体建筑均有廊庞同耳房、厢房相通,建筑错落有致,典雅优美。东、西两路还建有一些独体或一两进落院,设有刑名幕府和钱谷幕府,规制次于中路建筑,但廊庑彩画尚存。寅宾馆、吏舍、花园、箭道、马厩、厨房和杂役人员活动居住的地方,分别建在不同的位置。整个直隶总督署具有一定的建筑特色和观赏价值。
夏季和秋季